浙江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信息通告(2023年第26期)
近期,浙江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速凍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等23類食品250批次樣品。根據(j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244批次、不合格6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項目涉及食品添加劑超標、農獸藥殘留超標、質量指標不達標。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一、食品添加劑超標
(一)湖州鳳凰街道牛佑果水果店銷售的標稱杭州食在行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泰式鳳爪,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紹興市柯橋區(qū)華舍巧有食品店銷售的標稱紹興市柯橋區(qū)蘭亭美加香食品廠生產的奶香蛋糕,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總數(shù)、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寧波海關技術中心。
(三)蒼南縣靈溪鎮(zhèn)張文闖熟食店銷售的鹵豬耳,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農獸藥殘留超標
嘉興市水產肉食品批發(fā)市場仁濱腌臘食品批發(fā)部銷售的牛肉,克倫特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質量指標不達標
(一)湖州浙北大廈超市有限公司仁皇山店銷售的標稱湖州鵬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純香菜籽油,過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湖州鵬程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寧波市產品食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寧波市纖維檢驗所)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義烏市祥芳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浦江縣亨通食品廠生產的豆腐皮,蛋白質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及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寧波市產品食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寧波市纖維檢驗所)。
對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jiān)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溫州、嘉興、湖州、紹興、金華等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yè)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溫州、嘉興、湖州、紹興、金華等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huán)節(jié)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jiān)管部門自通告發(fā)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 1.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doc
2.食品抽檢不合格—20230628.xls
3.食品抽檢合格—20230628.xls
浙江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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